設計七大原則

原則一:建基在現有的實踐/優勢上

-當學校面對以下事項時應遵守第一項原則:

-「其他學習經歷」是建基於現有的實踐和優勢,須檢視現行的做法,找出「不足」和「過度」之處,然後作出適當的調整;

-避免「重新構建」整個課程,或者只是「為改變而改變」。例如:學校可根據「其他學習經歷」的建議課時分配(最少5%),充分利用體育堂的學習機會,以提升學生在體育方面的發展;

-讓教師充分了解需要改變的原因,以便他們能積極參與計畫和發展「其他學習經歷」的課程;

-適當運用領導策略,例如:分佈式領導和讓教師分擔「其他學習經歷」的領導職責。

 

原則二:以學生為本

 

第二項原則是由學生出發(例如:他或她的已有知識,態度及經歷),而這些經驗能引發他們的興趣,促進成果。這原則是

-與知識傳授的模式不同,強調個人積極投入活動,。重學生的自身經歷和內化,從而改變個人的價值觀和態度。

-下列情況較容易實現:

- 建立校本制度,在學習概覽中記錄學生個人在「其他學習經歷」的參與,以確認他們的成就,並起激勵的作用。

- 提供選擇以配合個別需要、興趣及以往的經歷,讓學生均衡發展,提高擁有感。

- 珍惜學生在「其他學習經歷」中的意見及責任。

 

原則三:學生的機會

 

第三項原則強調學校需要將「其他學習經歷」的機會適當地分配給所有學生。學校必須:

-透過學校計畫,為學生提供五大範疇的「其他學習經歷」的機會,須注意同一個活動可涉及多於一個範疇的「其他學習經歷」;

-計畫「其他學習經歷」的課程時,因應個別的需要,在合理的情況下提供多元化的選擇(例如:一次性的、試修課程);及

-透過審慎的安排,以免學生因不利背景(例如:低收入家庭)而被剝奪了參與「其他學習經歷」活動的機會。計畫「其他學習經歷」活動時,須考慮成本效益及負擔能力。高消費活動並不一定比低消費活動有效。

 

原則四:質素

 

第四項原則提醒我們重視學習經歷的質素,而非數量。優質的經歷可以維持或發對某一種興趣範疇的終身參與,並應包括以下要素:

-具強烈的學習意圖,並與學生分享活動的目標,但教師必須同時容納其他「正面」但「非意圖」的成果;

-有良好的組織,能夠成為有意義的學習經歷,在規畫課程時考慮各種因素,例如學生已有的知識/ 經歷、學習需要、動機及活動安全;

-由校外組織或人士在課堂時間舉行的活動,須有註冊或准許教師在場;

-由負責活動的教師進行適時的事後解說,讓學生就其所學作深入的反思。

-除了個人學習經歷的質素外,此項原則也會從以下幾方面來審視「其他學習經歷」的質素﹕

-在領導和管理的層面上,組織「其他學習經歷」的質素

-在創造空間和提升專業學習方面,組織其他學習歷的質素

-在促進社區夥伴合作上,組織「其他學習經歷」的質素

-為了改善整體「其他學習經歷」的組織,學校領導人要在個人學習經歷以外,考慮以下各項﹕

-「其他學習經歷」的課程能否恰當地反映學校的核心價值及獨特性?

-活動的組織過程,例如發起者與小組的協作,有多少成效?

-在「其他學習經歷」的實施計畫中,有多少時間及空間能夠為學生的學習和教師的專業學習製造機會?

-學校/ 教師有多了解社區資源和夥伴合作的含意?學校/ 教師與不同種類的社區資源能否建立緊密的聯繫,以成就有質素的「其他學習經歷」?

 

原則五:協調

 

第五項原則提醒我們,「其他學習經歷」不應是一連串的「沒有關連的活動」,也不應是高中課程一個割裂的部分。當「其他學習經歷」是課程中一個不可或的部分時,學校應該:

-確保校本「其他學習經歷」課程是基礎教育的延續,以及補充高中課程(例如:應用學習、科目的選擇)的其他組成部分;

-嘗試將「其他學習經歷」,與現有的校本全方位學習策略及靈活的學習時間的概念結合。例如,根據校曆表,把「其他學習經歷」編入全方位學習的日子或周期中,亦可在每循環周/ 每周上課時間表內的指定時段進行「其他學習經歷」;

-注意當學生選取倫理與宗教科、體育科、音樂科及視覺藝術科為選修科目,及/ 或應用學習課程時,只要能顧及相關的知識、技能及價值觀的學習,這些學習經歷便有助達到「其他學習經歷」的目標。學生可以把獲得的經驗記錄在「「學生學習概覽」」內。無論如何,學校應提供充足而均衡的「其他學習經歷」機會,以達致「其他學習經歷」的目的及富連貫性的高中課程。

 

(引證參考資料:《基礎教育課程指引》,第六冊 (課程發展議會,2002),《學會學習——終身學習與全人發展》(課程發展議會,2001))

 

原則六:彈性處理

 

第六項原則強調,彈性處理「其他學習經歷」課程的重要性。學校可以:

 

-靈活地計畫「其他學習經歷」,利用廣泛的社區資源及時間、地點與人物的互相配合;

-向學生提供一系列的策略,以提高經驗學習經歷的質素,例如﹕團隊協作、模擬/ 角色扮演;

-運用綜合方式來設計課程,須包含「其他學習經歷」的五個範疇的關鍵元素(例如:領導能力培訓、校園電視、戲劇);

 

原則七:共同學習

 

第七項原則讓我們看到,「其他學習經歷」為教師及學生提供了寶貴的學習機會。我們鼓勵教師在「其他學習經歷」中擔任促進學習的成人角色,並以「學習者」的身份和學生一同學習。教師可以:

 

-觀察學生在「非學科」的情境下學習,了解更多個別學生的學習風格及方式;

-在不同的學習情境中運用不同的學與教方式,從而透過「其他學習經歷」建立他們的能力;

-利用「其他學習經歷」,加強學校、家長、社區及學生之間的協作;以及

-與持份者及更廣泛的社區表揚「其他學習經歷」對學生發展帶來的益處。

 

資料來源 http://cd1.edb.hkedcity.net/cd/lwl/ole/04_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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