課程

公民、經濟與社會課程(中一至中三):

課程宗旨:

  • 幫助學生正面認識自己,提升能力以應付日常和未來的挑戰,把握機遇,並追求目標及實踐抱負;
  • 培育學生成為有識見及負責任的公民,尊重法治、認同國民身份,並為社會和國家的福祉作出貢獻;
  • 加強學生對國家和本地的經濟和社會事務的認識, 培養家國情懷;
  • 幫助學生了解國家, 加強國家觀念和對國家的歸屬感; 以及
  • 培養學生對本地、國家及當代世界的課題的關注,明白我國及其他國家如何透過合作共同應對全球性問題, 拓闊世界視野。

課程目標

1. 知識和理解

學生應能:

  • 根據正確、建基於事實的資訊進行討論, 以對課題建立整全、客觀的認識;
  • 了解、接納、欣賞自己和別人, 過健康、積極、有意義的生活;
  • 了解個人在社會和國家的角色和權責,包括尊重法治、遵守法律、履行公民責任;
  • 掌握正確的個人理財知識;
  • 了解政府管理公共資源的基本原則和公共財政政策;
  • 了解國家和香港經濟的特點和概況;
  • 明白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》(《憲法》) 和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》(《基本法》) 共同構成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憲制基礎, 並了解《基本法》規定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治體制的基本特點;
  • 了解國家政治體制的基本特點;
  • 認識國家安全的含意,明白《香港國安法》對維護國家安全的重要性;
  • 了解世界各地之間的聯繫和相互依存的關係,明白應對全球性問題需要各國互相合作;

2. 技能

學生應能:

  •  建基小學階段的學習, 進一步發展各種生活技能;
  • 反思個人行為, 持守和踐行正確價值觀, 加強自我改進的能力;
  • 發展維持良好人際關係的技能;
  • 發展處理和詮釋與經濟表現指標和趨勢相關的數據、統計表及資料的能力;
  • 對配合課程、已成熟的當代課題作出具識見的分析及合乎法理情的判斷;
  • 發展和綜合應用各項共通能力,包括溝通能力、數學能力、運用資訊科技能力、自我管理能力、自學能力、協作能力、慎思明辨能力、創造力和解決問題能力。

3. 價值觀和態度

學生應能:

  • 重視家庭的價值;
  • 理解、尊重和欣賞不同的文化、觀點及生活方式,支持多元共融社會的發展;
  • 發展和培養恰當的金錢價值觀和理財態度;
  • 關心社會,以理性、守法和負責任的態度服務社區,以及在日後為社會的建設和發展作出貢獻;
  • 認同國民身份, 加強國家觀念, 關心國家發展, 以及在日後為國家的建設和發展作出貢獻;
  • 具備世界視野, 關心人類共同福祉; 以及
  • 建立正確的價值觀和態度,成為對社會、國家和世界有認識、負責任的公民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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